科尔沁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科尔沁是著名的蒙古族地域文化–科尔沁文化的发祥地,历史上科尔沁草原是成吉思汗之弟哈萨尔的领地。蒙古语中,科尔沁的意思是“造弓箭者”。科尔沁草原地处内蒙古东部,大兴安岭南坡,松辽平原西端——即从大兴安岭到松辽平原。珠日河草原是科尔沁草原景观中的一个草原文化景点,是一个被誉为色彩斑斓的宝石之地。在这里清新的空气,辽阔的草原,浓郁的民风,马背的风情,这一切仿佛使人置身于仙境与梦幻之中。游客在这里,可以亲眼目睹丰富多彩,民风浓郁的马队迎宾,科尔沁迎宾,赛马表演,博克(摔跤)表演,祭敖包,牧户做客,射箭,射弩,骑马,篝火晚会,民俗表演等。阿古拉湿地草原一个浑然天成的美丽景点,就是因为这样美丽的景色被誉为风水宝地。草原深处世代家居的阿古拉人民能歌善舞,长期保留着蒙古民族传统的生产、生活习惯,民俗风情浓郁,文化特色鲜明。阿古拉草原旅游区资源得天独厚,在东北区独树一帜。保存完好的万亩原始湿地,风光无限。协日勒万亩封山乔灌丛林,春花秋实,翰海滴翠,位于双合尔山下的白音查干淖尔湖,分“东湖”和“西湖”,稳定水面达4000多亩。四周草木丛生,万鸟云集,已成为北方独具特色的候鸟乐园。